總經理/副總(物業公司)
崗位職責:
1、能編寫物業項目的工作指導書,以及項目的服務計劃,編制項目的預算;
2、全面負責物業項目的人員管理、財務管理、物品管理和各項現場管理;
3、落實人員做好物業內樓宇管理、日常維修、清掃保潔、綠化養護、門衛保安、衛生消毒、車輛管理及依法制止違規裝修和違章搭建等具體管理服務工作;
4、參與項目前期籌備工作。
任職要求:
1、身體健康,形象佳,年齡30~45歲;
2、大專以上學歷,物業管理專業更佳;
3、五年以上住宅物業工作經歷,精通物業服務各項工作的具體內容、標準、程序;
4、有全國物業管理經理資格證書或物業管理師證書者優先;
5、條件優越者,不受以上薪資范圍限制,可面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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