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經理(地產)
崗位職責:
1、負責城市公司項目的日常運營管理;
2、按總公司、董事會的要求組織實施區域或城市公司各項工作指標任務(項目開發計劃、經濟指標、財務指標等)。
任職要求:
1、三年以上開發企業項目總及以上職位工作經驗;十年以上地產行業工作經驗,從事過兩個以上完整項目開發管理運營經驗的;
2、年齡50歲以內,有較強項目綜合管理經驗、有較強的團隊駕馭能力,較強的組織外協能力;
3、條件優越者,不受以上薪資范圍限制,可面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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